Blythe是由美國時尚界頗負盛名的時裝攝影師Gina Garan所設(shè)計,早期Blythe只有在某些雜志內(nèi)跑跑龍?zhí),一直到和美國知名玩具商Hasbro(孩之寶)合作制造可更換服飾的造型人偶后,才一夜成名。不但生產(chǎn)了一系列Blythe造型娃娃、造型T-SHIRT,甚至被日本SONY公司“請”去擔(dān)任最新MD商品的代言廣告人。
但是Blythe大眼娃娃在日本成功的創(chuàng)下銷售佳績也不過是這兩年的事,日本三大玩具公司之一的TAKARA公司看上Blythe的個性化訴求,便向Hasbro公司取得合法授權(quán),而生